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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评选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3-10 19:15:26  作者:佚名  来源:网络  浏览次数:

 

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

关于开展评选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

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

各区委,市委各部委,市属各单位党组、党委,在嘉各单位:

    近年来,全市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自觉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,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,为推进全市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。为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进一步激发广大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,推动全市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,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,决定在全市开展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

   (一)评选范围

    市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民主党派和企业、事业单位及各镇、街道办事处档案室、档案工作人员。其中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在成立满5年且具备档案规范化管理省级标准的上述单位中评选产生;先进个人在上述单位连续从事档案工作满4年以上(截止2011年年底)的档案工作人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或办公室主任中评选产生。

    (二)表彰名额

    此次评选表彰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15个,档案工作先进个人30名,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10名。

    二、评选条件

   (一)档案工作先进集体

    1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实施《档案法》和《甘肃省档案条例》,有规范的档案室,依法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,档案管理制度健全,档案人员稳定,工作作风优良,及时出色地完成档案工作任务,无档案违法行为发生。

    2、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安全保管和利用等基础工作成绩显著,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达到省级标准。

    3、认真组织档案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,经常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,单位全员档案意识强,单位领导重视档案工作,档案人员整体业务素质高,钻研业务气氛浓,团结协作精神好,工作效率高。

   (二)档案工作先进个人

    1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。

    2、热爱档案事业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,熟悉档案业务工作,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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