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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峪关市档案馆召开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》学习培训会
发布时间:2022-07-26 14:58:46 作者:吕建成 来源:办公室 浏览次数:
7月25日,嘉峪关市档案馆召开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学习培训会。会上,就《办法》总则、档案开放程序和方式、开放档案利用和保护、保障和监督、附则共6章34条的内容逐一进行了解读学习,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会。
该《办法》于2022年7月4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9号公布,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,重点围绕便利公众利用开放档案,在拓展档案利用渠道、简化档案利用手续、改善档案利用服务条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。明确档案开放工作应遵循合法、及时、平等和便于利用的原则,最大限度地满足利用者对开放档案的利用需求。
会议要求,市档案馆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《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》,积极开放馆藏档案资源,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利用档案需求。